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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金南:加快推动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3-17 17:03 热度:

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建议“大力推动我国矿山(区)走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协同增效的新道路,加快制定以综合治理、协同增效为目标和导向的新政策、新制度、新规范,这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表现。”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日前表示。
    今年的全国两会,王金南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提案。
   “‘十二五’以来,在国家相关资金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实施了一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矿山(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得到了快速发展。”王金南说,“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矿山生态修复以实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植被复绿、土地资源复垦等为主要目标,污染防治方面的任务总体来说并不是整治重点,整治目标较弱,推进进展较慢。”
    王金南认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矿山(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具有同根同源的显著特点。“十四五”时期应充分遵循矿山(区)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规律,大力推动我国矿山(区)走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协同增效的新道路,尤其在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域更加优先,加快制定以综合治理、协同增效为目标和导向的新政策、新制度、新规范。
    为此,王金南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为协同增效提供总体设计。大力树立规划引领矿区高效有序整治思想,优先编制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性、有序性为特点的矿区污染防治与修复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的目标制定、分区划定、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的设计,在规划指引下有序实施整治工程,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四同时”制度创新,为协同增效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同时调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四同时”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建立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联合会审制度,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的各项技术措施进行全面系统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开展验收。
    三是加快制定涉重矿山污染防治相关的技术规范指南与标准,为综合治理协同增效提供技术支撑。从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调查、评估、方案编制、勘察设计、整治技术、效果评估、新技术验证与推广等全过程、多方面,全面制定涉重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技术标准与规范指南体系,尽快完成技术体系框架的构建。优先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案编制、整治目标、矿硐涌水和酸性废水污染综合整治等技术指南。组织实施一批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集技术、管理、政策于一体的系统解决示范工程。高度重视环境背景值调查,合理确定工程整治标准。
    四是不断探索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产业联动发展的模式创新,为协同增效提供发展动力。将矿山污染防治修复与相关产业导入、土地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和城市提升改造进行充分融合,大力实施矿山EOD(生态导向的开发模式)和ROD(资源导向的开发模式)融合实施模式,探索“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生态修复+文旅+农林”等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为矿山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注入可持续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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